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文章来源: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12/01
浏览次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内容和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内容。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鼠疫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人口监测、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19项内容。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免费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