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弥勒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弥勒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作者: 法宣科
发布日期: 2024/03/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红办通〔2023〕73 号)及《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弥办通〔2023〕77 号)要求,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适时进行公开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部署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基本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高位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市纪委书记及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领导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信访办理工作情况。制定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弥办通〔2023〕77号),全面夯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按月调度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三)紧盯重点难点,多措并举推进整改。一是系统推进扯龙桥水质提升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绘制“作战一张图”,明确各项整治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倒排工期、定期调度、插旗推进。继续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及污水处理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空白区、混接、错漏接等问题整治。强化水质动态监测,持续压实“河长”责任,开展甸溪河、晃桥河河道清淤,增加河道生态补水。加强执法监管,查处扯龙桥上游涉水企业并立案4件,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监察帮扶,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问题3个。二是加快“两污”设施完善。对弥勒市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开展雨污混接、错接、漏接及因管网老化导致清水混入管道更新改造,实施晃桥河内部截污改造治理,完成管网普查333.95公里,实施防洪排涝项目、老旧小区项目,对原道路清污合流管网、老旧小区清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化种植结构,开展农药减量行动,落实化肥减量行动,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四是推进矿山修复治理。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弥办发〔2021〕67号)文件和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红河州253座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统计表》,修复工作严重滞后的253座矿山中,我市共有17座,2021-2023年弥勒市共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修复17座,并通过州级验收销号。 

  二、总体进展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弥勒市共有5大类17大项28个具体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分,2023年完成15个,2024年完成6个,2025年完成7个。截至2023年12月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8个问题,一是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州级验收。二是应于2024年完成的6个问题及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的7个问题,正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整改(详见附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4件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已经完成市级、州级验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2021年以来,我市省控断面扯龙桥水质持续下降,从III类水质下降为V类水质。在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积极努力下,在溯源分析、水质预警、源头管控、排污口底数排查和管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城乡“两污”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城市建成区管网排查不彻底,建设管网滞后,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仍存在管网空白,污水收集率低;原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目前已达到超负荷运行状态,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因管网工程实施范围不确定等因素推进工作缓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短板弱项,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下一步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齐抓共管。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弥勒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坚决做到“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定期调度、加强督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执法监管,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巡查督查机制,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管理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依法依证实施监管。全面监督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加快建设涵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处置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整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整改、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三磷”排查问题整改成效,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任务,以整改时限为节点,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销号。 

  (五)细化方案,强化考核。在系统梳理督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一对一”落实到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落实“一个问题、一份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要求,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确保每个问题落实到位,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延伸。 

  

  附件: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弥勒市)(截至2023年年底) 

        2.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整改推进情况汇总表(弥勒市)(截至2023年年底)

  附件1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弥勒市) 

  (截至2023年年底)

问题编号

问题名称

整改时限

工作进度

1

红河州一些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彻底、工作成效不明显:红河州一些地区和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不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坚决;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不到位,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研究不深不透,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两个革命”有差距,推行“三法三化”不到位,未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不足、推进不力,对难点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破题攻坚办法措施不多,大屯海治理、异龙湖保护治理、重金属治理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取得全局性、根本性整治成效。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2

部分县市和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视不够、核查不细致,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数据居多部分县市和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视不够、核查不细致,多次出现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2023年1月—5月,全省涉及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的3502家(次)排污单位中,红河州占13.08%。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3

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工作推进情况不掌握2021 年 8 月,红河州印发了《红河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走访问询中,部分州级部门对本单位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工作推进情况不掌握。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4

对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保护治理的统筹谋划、统一规划不够:坚持系统观念不足,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差距,南盘江流域涉及红河州多个人口集中、工业集聚、经济发达的县市,对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的统筹谋划、统一规划不够,各县市在南盘江保护治理中各自为政、尚未形成治理合力,导致南盘江流域存在较多生态环境题。红河州境内有红河、珠江两大流域,共设置 47 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其中 20 个断面位于红河流域,27 个断面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2022 年,红河流域地表水优良率100.0%,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地表水优良率 仅为 55.6%,导致红河州整体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靠后,47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指数为 5.0289,位列全省第14位,地表水优良率为 74.5%,全省倒数第一。南盘江水系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2022 年全省 13 个劣Ⅴ类国控省控断面中,红河州有 5 个,占 38.5%,且全部位于南盘江水系,劣Ⅴ类断面占南盘江水系国控省控断面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其一级支流泸江流域是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的重灾区。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5

弥勒市扯龙桥断面水质呈逐年下降趋势:红河州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不力,2021年至2023年1月—5月,弥勒市扯龙桥断面年均水质分别为Ⅲ类、Ⅳ类、Ⅴ类,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6-1

重金属减排未达到阶段性目标:红河州印发的《红河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20年减排3%,但实际仅完成1%,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6-2

红河州涉重金属全口径清单企业有286家,重金属排放量占全省总量的42%,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排放量均为全省第一。纳入全口径清单管理的91家冶炼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仅占27.85%,企业分散,集中度不高。长期停产(停产3年以上)的涉重金属企业达84家,主要分布在个旧市和建水县。大量低端低效、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产能和重金属排放总量置换空间,制约了红河州重有色金属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7

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应于2021年底完成提标改造,但未按期完成,同时由于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处于超负荷运行,在雨季来水量大的时候污水直排乍甸河,造成下游河流水质断面时有超标。蒙自市、弥勒市、金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展缓慢,还处于启动阶段。

2024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8

各县市普遍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管网空白区未全部消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个旧市还存在35个错接、混接口和0.23平方公里的城市污水收集空白区;屏边县共排查出错接漏接点48个,仍有10个错接漏接点还未消除,污水收集率仅为45.9%,新城区雨污分流仍不彻底。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9

《红河州城镇“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2021年底前各县市要完成辖区内排水管网普查,截至督察进驻,仍有8个县市未完成普查工作。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0

建水县南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部分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厂中水回用率低,渗滤液处置费用较高,存在不能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处理隐患。弥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垃圾填埋场设计填埋规模101.63万方,已使用库容95万方,现处封场整改阶段,目前依旧接收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部分导排渠淤堵,监测发现坝体及堆体均发生向下游水平位移情况。屏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导气石笼设置、数量不满足要求,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填埋区雨污分流措施不彻底,覆膜上方有雨水积存。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1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明显,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建水县仅完成18个行政村的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为13.14%。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2-1

污水集中处理要求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红河州多数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未明确园区内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措施,仍以园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代替生产废水集中处理,未实现生产废水“应纳尽纳”和集中处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对相关片区污水集中处理研判不足,仅依托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相关扩建工程,忽视管网建设和工业污水处理复杂性。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与企业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不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限值要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系统研究不足。

2024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2-2

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不完善。多数园区未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未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和动态收费制度,难以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泸西产业园区未对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筹措污水处理服务费极为困难。弥勒产业园区未建立收费机制,主要靠园区管委会拨付资金维持运转,时常发生拖欠电费、药品物资短缺等问题,云南建水产业园区羊街片区也存在类似情况,污水处理厂负债运行。

2024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2-3

道路运输污染防治不力。多数园区对园区道路运输污染问题认识不足,园区公路运输二次污染的拦截、沉淀措施缺失,道路运输造成水污染问题突显,有色园区还造成含重金属物料随雨水直接进入水环境。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2-4

部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抗风险能力不足。部分园区未建立健全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及相关环境应急措施,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作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的污水处理单位,未配套建设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

2024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3-1

红河州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未制定大气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及个旧、开远、蒙自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运转不顺畅,州直有关部门多以下发文件代替一线帮扶指导,以上报情况代替实地检查。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3-2

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措施落实有差距,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公路交通及城郊未铺装路面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蒙自机场建设、长桥海清淤扩容等大型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差距较大。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3-3

烧烤油烟治理监管不严格,科学精准指导治污不力,蒙自市文萃路、明珠路、观澜路、平湖路分布的烧烤油烟点数量较多且相对集中。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3-4

秸秆焚烧管控不彻底,综合利用消纳不足,县市政府秸秆燃烧管控主体责任不明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问题依然突出。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3-5

工业企业管控不精细,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力度不足,个开蒙地区分布较多有色冶炼企业,工业炉窑出现超标预警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料场、渣场等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

2024年6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3-6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有待加强,蒙自市周边汽修(含4S店)、包装印刷、涂料、木材加工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设备长期不更换,工艺落后,收集率低,治理效果不明显。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3-7

2023年1月—5月,州政府所在地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7%,同比下降8.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4%,两项指标均排全省最后一名。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4

监测能力建设还需加大力度,州级生态环境保护事权州级资金保障不足,部分县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够,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装备不足、经费缺乏等问题。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桥头堡,河口县、绿春县无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对跨国境河流水质具体情况没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5-1

弥勒嘉宏食品有限公司上游为竹园镇云洞电站,电站回水沟穿厂通过,水量较大,企业雨水排放口不规范,污水有外排风险。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15-2

弥勒市弥阳镇白马河砖厂于1998年建厂,同年5月开始取土开工,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长期非法开采砖瓦用黏土,自然生态环境长期遭破坏。

2025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6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设 施设备不足、技术支撑能力缺乏,噪声管理无专职人员,部门监管职责不清,对噪声法宣传不够。噪声投诉居高不下,2021、 2022年州级噪声污染投诉分别为3021、3941件;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收到涉及噪声投诉18 件,占总投诉 30%。

2024年12月底

达到时序进度☑

17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红河州253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缓慢问题,2022年应完成修复93座,截至督察进驻仍有5座未通过州级验收(蒙自市芷村镇簿簸村砂页岩矿、屏边县新现镇水塘坡砂石矿、屏边县新现镇水塘坡砂石矿、屏边县新现镇狮子山砂石矿和屏边县蒿枝地大理石实验矿狮子山采石场)。

2023年12月底

已完成☑

 

  附件2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整改推进情况汇总表(弥勒市) 

  (截至2023年年底) 

信访件编号

信访反映问题内容

整改时限

工作进度

D53250020230616021

 

弥勒市盛世佳园步行街的KS街舞、对面楼上培训班、东面一个舞蹈培训学校等3家商户,商户的窗户正对投诉人住宅小区,每周末下午14:00-17:00播放音乐巨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立行立改

 

已完成☑

 

X53250020230621004

弥勒市竹园镇嘉宏糖厂、星皓糖厂、星源糖厂、忠云糖厂等多家制糖企业以天然气锅炉制糖为名义办理环评手续,实际生产均以煤为燃料,企业存放一些生物质颗粒应付检查,检查人员一走,马上就开始烧煤。每天18点后到次日830分期间烧煤,产生的煤烟、煤灰已经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多次向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2023630

 

已完成☑

 

D53250020230619028

弥勒北收费站往西一公里处有一家名叫“三头山”石场,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致使路面灰尘太大,对周边的村民和学校影响特别大,曾于611日与该公司沟通未果。

立行立改

 

已完成☑

 

D53250020230624049

弥勒市益华小区同心路有两家快餐店(其中一家名为乡村八大碗)排出的厨余油污把下水道堵塞了,雨天油污漫出路面,味道很臭,漫出的油污导致第九巷路面很滑,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立行立改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