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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推进会强调:构建“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 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取得新成效

文章来源:弥勒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次数: 【 字号:

  10月26日,弥勒市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推进会暨“清风弥勒”主题宣讲活动。市委书记李健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宣讲,对“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作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潘金军,市委副书记田红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金荣,市政协主席张茹权出席。

  李健指出,要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链条,构建各级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取得新成效。

  李健强调,要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深化作风建设,精准把握“清廉云南”建设要“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牢牢抓住政治责任“牛鼻子”,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争当“十有干部”。要突出重点发力,对标对表省委《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落实,聚焦工作重点,强化统筹联动,切实把省委倡导的“十种鲜明导向”完整全面贯穿到“十大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把“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与推进全市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过硬的能力作风促进各项重点工作和自身建设全面发展。要突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导向,注重能力提升,坚持能上能下,切实解决好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问题,以过硬的干部队伍作风不断缩小地区差距、推动转型发展、实现争先跨越。要突出基层导向,坚持“小切口”撬动大民生,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的战略支撑夯实“清廉云南”建设根基,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清廉云南”建设的受益者、监督者、推动者,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良好局面。

  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纪工委书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