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弥勒市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市总河(湖)长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包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副总河长梁凌云主持会议,市级总督察、副总督查、市级河长、乡镇级总河长等73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水务局、市农科局、市畜牧局、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等市级部门就河道采砂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庄“七改三清”、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汇报,弥阳镇、巡检司镇汇报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副市长邱云春通报了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包旭指出: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市河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同时建立并推行三级“河长”定期巡、管、护河制度,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系统保护水资源、整治水问题、修复水生态,全市河湖水域岸线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南盘江、甸溪河等区域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整治水问题、保护水安全的形势任务依然严峻:一是部分河长至今仍未履行清河、巡河、管河、护河的职责;二是部分乡镇河长公示牌仍未制作安装,河长制未向社会公示,工作停留在面上;三是个别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巡查监管执法不够,动真碰硬打击水环境污染的力度不够,系统性治理水环境、实施水工程的前瞻性谋划思考不够。对于这些问题和倾向,务必引起大家高度警醒警觉,始终站在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包旭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坚持常态化巡查、常态化治理、常态化执法;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在“联防联治”上下功夫,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深入开展全民治水护水宣传教育;三要坚持建管并重,在“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加大争取上级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支持鼓励工业企业、涉农经营主体进行节水项目化改造,抓实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全面加强黑臭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四要强化督查考核,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坚持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进行1次督查通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梁凌云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将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实效上。要把工作落细落小,切实做到巡河到位、整改到位、执法到位、联动到位,坚决把弥勒的河湖库渠管护好、环境污染治理好、生态环境建设好,服务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