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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 包旭等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聆听宣讲

文章来源:弥勒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9-01-17 浏览次数: 【 字号:

  1月15日,弥勒市邀请州纪委宣讲团成员,州纪委州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室主任吴远琼作专题讲座。市委书记包旭,市委副书记李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勇,市委常委毕晓红、张俊忠、赵志强、吴跃福、姚治明等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聆听宣讲。

  讲座中,吴远琼围绕《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从修订《条例》的必要性、《条例》的主要特点及内容、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并联系大量案例,结合个人思考,对重点条款进行了生动阐述。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赵志强主持宣讲报告会。赵志强指出,整个宣讲报告深入浅出、催人深思,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既有系统的梳理归纳,又有准确的扩展解析,既是一场深刻的宣讲辅导,又是一场及时的动员报告,还是一场生动的纪律教育课,对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新《条例》有着重要的指导推动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深刻认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二要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学习《条例》的针对性,解决“学什么”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以致用,在学习时,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标对表,特别是对新增的条款要逐条学习,对新增的禁止性条款更要认真学习,理解领悟。三是全市要行动起来,增强学习《条例》的广泛性,解决“怎么学”的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要把学习《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要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市所有党员都要切实行动起来,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推动全市广大党员把《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