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26日,以省政府督学、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啸林为组长的州政府复查评估组到弥勒市督导评估弥勒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副市长田红梅陪同并参加反馈会,代表弥勒市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及表态发言。

复查评估期间,复查评估组采取“听、看、查、访、议”等方式,检查了13所学校、召开了5次座谈会。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师生访谈、审核分析相关数据等,复查评估组认为弥勒市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依据《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细则》规定,弥勒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达到“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要求,将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