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至17日,交通运输部安质司副司长徐春率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综合督查组到弥勒市,就交通、煤矿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石松,州委常委、副州长李意钢,副州长周踊,以及市委书记、市长包旭,市委副书记杨天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俊峰,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杨克平,副市长彭涛、李永红等陪同督查。
督查组分别深入红交集团弥勒分公司、弥勒脚落沼煤业有限公司和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公司实地察看,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指出,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深入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领导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督查组要求,弥勒市要继续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各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强化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上岗;要不断完善台账资料管理,做到有据可查;要形成工作合力,以安全生产促发展,为弥勒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文:市文广局/王杰/赵云飞 市交通运输局/杨国华 市煤炭局/张琪琳 图:市交通运输局/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