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在弥勒城区召开。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31人,不是三届市委委员的市纪委委员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潘金军作了讲话。
全会听取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第四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弥勒市出席州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全会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报告(草案)》《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一致同意将这两个《报告》提请市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审议;并充分酝酿了第四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弥勒市出席州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于2026年6月25日至28日在弥勒城区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报告;审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四届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全会指出,市第四次党代会是在全市上下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弥勒实践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好党代会的重大意义,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弥勒未来发展负责的态度,努力“绘出好蓝图、选出好班子、开出好风气”。同时,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引领带动全市党员干部,共同把大会开成一个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大会。
全会强调,此次党代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弥勒市出席州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事关全市政治大局和长远发展。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全会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弥勒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