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弥勒市荣获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
近年来,弥勒市先后完成省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建设和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在此基础上,全力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制定节水目标任务,完善节水管理机制,细化节水措施,节水成效不断彰显,用水总量不断下降,用水效率不断提升,全民节水意识不断增强。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2.2785亿立方米,控制在州级下达3.186亿立方米的87.4%;万元工业总产值用水量57.2立方米,比2015年86.2立方米下降33.6%,大于州级下达比2015年下降21%的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7.9立方米,比2015年37.8立方米下降52.6%,大于州级下达比2015年下降33%的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3。全市已累计建成3家节水型企业,2所节水型学校、1家节水型医院、39个节水型单位,8个节水型居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