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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荣获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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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弥勒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教育事业发展成绩突出,达到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认定标准,获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获通报表扬的县、市、区还有晋宁区、麒麟区、通海县、腾冲市、洱源县。
2019年6月弥勒市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接受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全省共评估26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弥勒市以96.5分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评估,综合得分在全省排名第五,被评为省级“教育工作先进县”,是红河州唯一被评为省级“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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