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文件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规定。
弥勒市教育局以前年度建盖项目大部分未办理过资产移交手续至各学校,2018年度弥勒市教育局计财科与基建办积极配合,2018年1月至7月移交至学校资产共计8个项目,涉及金额总计13 151 34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