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民宗委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精神 ,全力推进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弥勒市民宗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主题,突出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市民宗局成立“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弥勒市开展2018年“民族团结宣传月”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民宗发〔2018〕45号)到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对学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学习月的主题、活动形式,确定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统一部署。
二是有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1月29日,借西一镇滥泥箐天主教堂开展宗教活动之机,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对信教群众认真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知识。有效增强广大信教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和团结共荣意识。
三是宣传活动广泛持久。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宣传月期间,利用召开座谈会、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宣传,做到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在全市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