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弥勒市通过科学选派、完善制度、保障待遇三项措施,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战斗力。
科学选派,增强驻村工作队整体素质。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并具备履职条件的标准,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建立选派资源库。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提名、挂联地推荐、组织部把关”为原则,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和行业部门职责,从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中选派163名优秀干部担任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队员。
严管厚爱,实现驻村工作队轻装上阵。抽调纪委、组织部等组成随机抽查组,运用视频督查、微信位置共享、“云岭先锋”手机APP每日签到等方式,今年以来随机抽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情况30余次。注重驻村工作队能力提升,今年累计开展扶贫专项培训19期,463人次。严格落实市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标准,为派驻队员拨付工作经费18.5万元。定期组织驻村工作队员体检,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使驻村工作队轻装上阵投入脱贫攻坚工作。
完善制度,注重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实施办法》《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民主评议办法》《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办法》,每半年从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等五个方面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今年以来,全市驻村工作队共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累计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