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市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热潮,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弥勒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竹园镇等部门和乡镇形式多样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为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发声发力。

用文艺宣传演绎法律内涵 歌唱祖国法治建设
妈妈说,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
爸爸说,法是行动的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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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弥勒市竹园明德小学的诗歌朗诵《法在我心中》。12月4日上午9时,弥勒市“与法同行 牵手明天”法治文艺汇演在这充满童真的诗歌朗诵声中拉开帷幕。汇演活动由弥勒市委政法委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竹园镇党委政府协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俊忠出席观看演出,市教育局、司法局、竹园镇相关领导干部,明德小学师生及家长、社会爱心人士、社区矫正人员共2000余人参加活动。
竹园三小、社区文艺队、妇女之家文艺队等7支文艺队,通过《宪法伴我行》《普法进万家》《人民调解员之歌》《法在我心中》等15个节目,用动人的歌声、优美的舞姿、郎朗的诵读、律动的快板、精辟的小品、暖心的歌剧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整台演出激情四射、寓教于乐,为观众送上了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共同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不少观众表示,这样精彩的文艺节目希望今后能多演出,让更多人享受文艺大餐的同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社会文明风尚。
宣誓学习诵读 为弘扬宪法精神发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弥勒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宪法作出的庄严承诺。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担当和责任。所有宣誓人员均应牢记誓言,自觉遵守宪法原则,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大众监督,在阳光下正确履行宪法使命,在宪法的指引下,切实用法律为民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回报人民的信任。
12月4日上午,弥勒市委政法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活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俊忠参加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宪法发展历程、2018宪法修正案、宪法日的由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要求。教育引导委机关党员干部坚定宪法自信、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2月4日下午,弥勒市人民法院开展朗读宪法活动并通过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为宪法发声。朗读者心怀敬畏、庄严朗读。通过朗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司法干警践行宪法和法治精神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群众用实际行动忠于宪法、捍卫宪法、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为推动法治弥勒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集中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良好氛围
12月5日上午,集中宣传活动来到佛城广场。今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来自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交警大队等10余家部门的普法工作人员,结合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各自积极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及便民服务等工作,向群众民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法律宣传册以及法制宣传品,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人员与市民积极互动,对市民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取得较好的互动及宣传效果。
活动共计分发各类《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读本》等法律法规宣传书籍(手册)1000余份,内容涉及土地、调解、道路交通安全、公证事项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印制法律知识内容及“法治弥勒”微信公众号的水杯、手提袋、日历、毛巾、扇子等法制宣传品2000个(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目前弥勒市各乡镇、各部门将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效运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针对不同对象灵活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弥勒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下一步与将走进乡镇、村委会(社区),向广大老百姓送上更加贴心的法律知识,该项主题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