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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五举措”抓实驻村队员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市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9-06-27 浏览次数: 【 字号:

  弥勒市整合驻村帮扶工作力量,通过精选优派、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注重考核、关心爱护五项措施,管好用活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精选优派,增强队伍活力。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提名、挂联推荐、组织把关”原则,整合包村部门(单位)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统一管理、使用、考评。以全市49个贫困村为重点倾斜范围,坚持一村一支驻村工作队,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员3人,深度贫困村选派5人;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和行业部门职责,从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中选派163名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队员,确保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帮扶力度不削弱。

  明确职责,提升帮扶能力。驻村工作队坚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从宣传党的政策、参与精准脱贫、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善治四个方面,深入开展争当“脱贫攻坚”先锋行动,指导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帮扶、退出工作,组织实施产业、就业、住房、教育、健康、生态、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等精准扶贫内容;截至6月,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开展脱贫攻坚业务知识专题培训2期326人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期163人次,提升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能力,确保用心、用情、用力抓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加强管理,严明驻村纪律。制定《弥勒市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实行请销假、考勤与轮休、外出报备、工作报告等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台账;规定驻村工作纪律,工作队员驻村期间与派出单位业务工作完全脱钩,不再承担原派出单位工作,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借调工作队员参加驻村工作职责之外的工作。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49份。截至6月,163名驻村工作队员撰写民情日记650余篇、扶贫工作情况220余篇;定期、不定期对驻村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视频点名1次,实地抽出10个乡镇10个贫困村,走访40余户贫困户,暂未发现有关违法乱纪问题。

  注重考核,激励主动作为。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每半年从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等五个方面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进行分析研判,每年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队员驻村情况作为派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一线驻村工作队队员中,获省级表彰1名、获州级表彰2名、获市级表彰10名,年度考核被评为市级优秀工作队员23人。

  关心爱护,健全保障机制。健全保障激励机制,强化关心爱护,严格落实市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标准,并定期每年组织体检,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截至2019年6月,拨付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46.7万元,为163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5万元。派驻单位经常与队员交心谈心,鼓励支持干事创业,使驻村工作队轻装上阵投入脱贫攻坚工作;驻村结束后,派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假15天,确保驻村工作队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