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打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市旅发委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市旅发委自定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单位以来,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围绕中心工作,科学部署,狠抓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宣传学习。于2月13日召开2018年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启动专题会议,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切合实际,拟定方案。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以“全域旅游进万家.共建共享你我他”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系列创建活动;2月23至24日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到楚雄州武定县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学习,借鉴他们好的经验或做法;2月28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修订《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四是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立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系列创建活动,通过挖掘保护和发扬少数民族文化,打造以特色民居为特点、特色产业为亮点、民族文化为支撑的弥勒民族特色旅游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