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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四措并举强化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弥勒市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 字号:

  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弥勒市通过选派驻村队员、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考核、做好组织保障四项措施,加强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在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工作的一线的战斗力。

  合理统筹在“精准选人 ”上下功夫。坚持“选人、培训、用人、管人、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挂钩联系点分布和行业部门职责,2018年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163名优秀干部担任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 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优势和后盾单位优势,帮助村党组织建强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扶贫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

  健全制度,在“从严管理”上动脑筋。坚持严管厚爱驻村干部,严格落实全年驻村不少于200天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整合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统一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考评。整合纪委、扶贫办和组织部等部门每月对驻村队员进行一次视频点名,运用实地督查、位置共享、电话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明察暗访。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通报批评,2017年以来,共视频点名13次,电话抽查和明察暗访30余次。组织暗访组开展督查13次,对不在岗的3名驻村队员进行通报批评。

  强化考核,在“发挥作用”上求实效。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年末考核, 制定并下发了《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实施方案》,由乡镇党委组织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综合测评,2017年驻村工作队员评定优秀等次32人,合格等次130人,把驻村队员考核情况作为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州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及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给予优先。2017年,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干部16人。

  关爱到位,在“组织保障”上用心思。定期发放驻村工作队员补贴,2017年为74名乡镇级派驻队员拨付市级配套资金18.5万元工作经费。建强活动阵地改善办公条件, 利用每月座谈会和工作例会,了解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并及时解决,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