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弥勒市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把好档案“源头”,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坚实的档案信息保障。
高度重视,夯实保障。弥勒市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工作,市委专门成立弥勒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档案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档案管理审核等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组织、人社部门设立档案科、配备专职档案员专职管理档案;投入60万元对干部人事档案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最大限度给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健全制度,精细管档。贯彻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五不查阅”“三不转递”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材料鉴别归档、档案整理、档案保密、档案转递、档案检查核对、工作人员职责、查借阅8项工作制度和档案室8项管理制度,坚持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原则,从细微处着手,精细化管档。
严格程序,发挥效用。进一步严格档案程序,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坚持先验学历、学位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档案;对新提拔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特别是对于档案中“三龄两历”记载前后不一致的,要求本人说明情况,由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对于一时无法认定的一律暂缓提拔;为全国公务员基本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干部选拔任用把好了“源头”,提供了坚实的档案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