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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深改组会议制度认真落实督察问效工作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 字号:

  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规则,推进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7月5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市委副书记王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勇,市政协主席张茹权,市委常委毕晓红、苏鹏、张俊忠、马金荣、梁波、吴跃福、姚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连超,副市长胡伟、田红梅、邱云春、彭涛、李永红、赵艳红、张爱萍,市政协副主席赵学磊出席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包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梁凌云的委托,王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审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议题;听取相关领域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与会领导就有关议题在会上作了个人发言。

  就如何推进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王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深改组会议制度。要按照中央、省、州深改组“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的制度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开好深改组会议,统筹谋划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在研究改革思路上发挥主导作用,把好重要改革方案质量关,及时了解重大改革落地情况,注重协调解决落实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各市级成员单位需提交深改组研究的议题或听取的情况汇报,需报所涉领域专项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后,才能提交深改组进行审议;各专项小组要建立健全专项小组议题审议、会议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履行好统筹协调、督察落实等工作责任,认真负责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中央、省、州授权重大改革事项需出台的改革实施方案或试点实施方案,市级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综合改革方案或自主确定的改革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需出台的改革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限要求,做好改革方案的调研、起草撰写等基础工作,及时提交专项小组进行研究审议。二要建立专项小组工作季报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市委深改组与专项小组、专项小组与成员单位的工作对接、信息互通,抓好调查研究、问题反馈、督察落实,确保机构有序运转。从今年7月起,各专项小组实行工作季报制度,对照年度工作要点,于每季度月末25号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专项小组日常工作运转情况一并报送市委改革办。三要认真落实督察问效工作。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全市深化改革工作要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要认真履行抓改革工作责任,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各专项小组要结合2018年改革督察方案,认真抓好督察问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做好“回头看”工作;各成员单位作为改革举措的具体落实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好改革工作的自检自查,确保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经验成效,做好改革试点的推广应用,以点带面,推动改革落地,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小组副组长及成员,以及不是领导小组成员的相关市领导;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办公室主任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