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把建筑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扩大宣传面。发放《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力度。坚持日常巡查执法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对市域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362户次,其中巡查建筑工地、矿山等企业115户次;受理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7件,为150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2万元。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三是严格执行农民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全市在建工程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总额6543万元。抓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实名制发放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管理实名制,继续做好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推广工作,实名制系统的落户,将为今后的劳动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