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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面貌不断变美 生态环境幸福感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8-07-17 浏览次数: 【 字号:

  我市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山川面貌不断变美,生态环境幸福感不断提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相继摘得“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城市”“云南县域经济十强县”等桂冠,可邑村特色小镇被命名为生态文化旅游村、全国生态旅游示范村。

  为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或城区绿化率,加快创建森林城市步伐,市委、市政府同各乡镇、部门领导干部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每年按责任书要求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完不成国土绿化任务的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的乡镇或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同时,国土绿化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国土绿化管理制度,部门和单位分工明确,共同推进国土绿化。出台了《弥勒市国土绿化管理制度》、《弥勒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全市的国土绿化工作,明确细化各乡镇和职能部门的国土绿化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部门和乡镇共同推进城区城郊和乡村国土绿化的制度管理体系。

  此外,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到位。始终把造林绿化纳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转型跨越发展重点工作来抓,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市营林队合署办公,还设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市天然林保护暨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机构。近年来,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国土绿化项目工程建设。

  更为重要的是,国土绿化资金纳入了政府财政公共预算。近三年,全市投入项目资金12144万元发展核桃产业37万亩,其中市财政投入2133万元;由市政府承担购买服务,我市2017年6月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弥勒市支行弥勒市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项目贷款资金6亿元,贷款本金和利息偿还计划纳入市级财政中长期公共预算,目前投入贷款资金11897.86万元,完成境内高铁高速通道面山、弥阳城西面山国土绿化1.6万亩,市财政支付利息900多万元,支付项目资本金1000万元;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在江边乡、西二镇新建两个苗圃,连续补助5年,每年供苗不低于100万株。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使我市建设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四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2个、州级生态文明村117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学校”9所、州级“绿色学校”12所,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实现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全覆盖。采取公益性建设和引入社会资本经营性建设两种模式加强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支出责任,近三年完成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5.58万亩,对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沿线已关停废弃的24个采石采砂场共523亩进行生态修复。在交通干道两侧重点部位,完成观赏苗木种植1.5万亩,经营性通道面山绿化1.3万亩,把城市郊区和通道两侧国土绿化与培植观赏苗木和特色经济林种植有机结合起来,将面山绿化和城市绿化打造成农民的致富林、市民的宜居区、城市风景线,交通干道景观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