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信访局严格坚持信访工作制度,按制度办事,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着力规范群众来访办理工作的落实,有效提高了信访事项的办结率。
一是规范登记录入环节。对群众来访,无论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均予以登记,确保登记录入云南信访系统信息完整、客观、准确。
二是规范接访告知环节。要求工作人员弄清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的来龙去脉和具体诉求,帮助信访人找出问题症结所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明确告知信访人相关后续信访应注意事项。
三是规范转送交办环节。对需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定准责任乡镇、单位,信访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责任单位的,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答复信访人。
四是规范跟踪督办环节。实行群众来访月交办信访事项办结制度,每月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定期跟踪信访事项办理进度,对当月没有解决的,次月再进行重复交办督办,直到“案结事了”。今年1月至6月,共交办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179件次,已办结155件次,其余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