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生态环保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组现场督查洗洒水库取水口处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完善,无视频监控设施,并交办问题后,弥勒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8〕99号)要求,投资0.6万元,建设60米绿色铁丝围网,安装2道铁门。投资4万元,检修闸取水口建设一套监控视频设施,包括摄像头三个,500米线路,监控信号传输至值班室,实现24小时监控。投资22.0850万元,洗洒水库东北面建设1500米绿色铁丝围网。投资1.5万元,新建3块一般道路警示牌、2块宣传牌、至少3块界标。截止2018年7月27日,共计投资28.185万元,按时完成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弥勒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全市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