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我市完成997.62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拨付工作,惠及1361名学生,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48名,审批到位贷款资金35.52万元,市级财政本年需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风险补偿金10.55万元。此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采取下沉到12个乡镇中心校办理的形式开展,切实减轻贷款学生家庭长途往返费用负担,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