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及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云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红河州2016年5月全面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各级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密切配合下,坚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顺利地完成了改革任务。
改革前,竹园国有林场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职工工资偏低,林场总体情况较为贫困。改革后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个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公益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另外林场18人按企业人员统筹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照财政全额拨款同类人员的退休工资执行,差额部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给予补足,改革后的工资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竹园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平均工资翻了一番,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决心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更好地服务社会,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