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7年,市环保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联动,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范围,确保排污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截止12月26日,共征收入库排污费222.01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