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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家企业通过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 字号:

  根据《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7年12月22日,云南省科技厅以《关于印发2017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对2017年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了公告。我市有七家企业(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千州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云南福也骨角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市大丰科技有限公司、红河爱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开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贵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 )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被认定的企业将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项目扶持、平台支撑、人才扶持、信息服务等政策。对新增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省财政科技资金补助,以及研发经费投入补助。这些激励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将加大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引导,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能力,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弥勒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