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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信访局荣获“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 【 字号:

  8月15日,在第八次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弥勒市信访局荣获“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扎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安排推进,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领导干部包案、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网上信访主渠道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思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夯实信访工作责任,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全市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信访形势持续向好。2015年同比下降20.12%,2016年同比下降50%,2017年上半年同比下降4.31%。为方便群众上访,降低信访成本,在全市力推网上信访,2016年全市“网上信访”同比上升88.57%,占信访总量的50.44%。2017年上半年,同比上升23%,占信访总量的32.63%,逐渐将网上信访打造成信访工作主渠道。2017年4月17日,在国家信访局调研组到云南调研网上信访工作汇报会,弥勒市网上信访工作经验受到国家信访局调研组肯定认可。几年来,弥勒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作成绩得到省州信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本次“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中,弥勒市为红河州受省级表彰的两个先进集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