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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信访局积极做好扶贫领域信访工作

文章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 字号: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提升扶贫领域信访事项办理,全面推动扶贫领域信访事项妥善化解,弥勒市信访局积极做好扶贫领域信访工作。  

  一是按照《中共弥勒市纪委关于建立弥勒市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的通知》(弥纪发〔2017〕11号)要求,将收到脱贫领域信访案件于24小时内移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截至目前,市信访局共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信访问题9件,移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件9件。 

  二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将脱贫领域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受理,按属地属事原则将信访件转办、交办相关责任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办理答复信访人,同时做好教育疏导与解释说明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限答复信访人的责任部门,由督办科通过发函、电话进行督办。截至目前,共受理、转办群众反映扶贫领域信访问题9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2件,无发函、电话督办信访件。 

  三是按照“弥勒市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状”要求,每季度按时报送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动态掌握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发生,从源头避免新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的产生。 

  四是加强分析研判。每季度对脱贫攻坚领域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目前,已开展三次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分析,确保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