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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做好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一批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落实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 字号:

  我市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把它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及时分类、分件、落实到各个承办单位,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注重转变作风,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有效地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水平,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市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向大会提出建议320件,涉及财政、住建、水务、交通、国土资源、教育等工作。大会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及时办理,所有建议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力求做到“四个满意”,即: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意见、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 

  注重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人民政府明确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工作机制,所有建议的交办均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把关审批,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原则”,行政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事项。 

  注重机制完善,强化规范办理。采取办理工作“六步法”,统一交办、承办、实地调研、面商、落实、答复六项办理工作程序。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建立完善统一交办、催办督查、集中面商的工作机制。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纳入对部门、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办理工作激励机制。把解决建议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涉及水利、道路、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建议,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实地调研。 

  注重代表参与,强化服务水平。市人民政府在办理代表建议中不断抓好服务,把为代表和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作为办理代表建议的最终目的,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报建议办理情况,诚恳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能解决的与代表共同讨论商议,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重新办理,直至满意为止。办理后回访代表,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改变过去“文来文往”的办理办法,使承办单位同代表之间达到相互沟通、宣传政策、取得共识的目的,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注重综合协调,强化办理质量。市人民政府对所有承办的建议,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将办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乡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严格把好“政策、质量、程序、时限”四道关口,有效防止了少数部门办理工作应付了事、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等行为,同时,按照A类建议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督促承办单位集中力量解决建议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加大涉及民生类建议办理力度,提高建议解决率。2017年A类件占建议总数比例达55%,较2016年的51.88%有了较大的提升。 

  注重突出重点,强化办理实效。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答复,直至代表满意或表示理解为止,确保了余文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35号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等5件重点建议得到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