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紧紧围绕“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社保基金核算管理工作。2017年,累计支出各项社保基金11.25亿元,其中,发放养老金3.36亿元,补偿城乡居民医疗费3.29亿元,支付城镇职工医疗保费1.61亿元,发放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金1.92亿元、基础养老金6785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基金1475万元,核发失业保险待遇14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