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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两个“第一”

文章来源:弥勒手机报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 【 字号: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不断改善民生,有效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两个“第一”。全市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12元,同比增长9.3%,绝对数、增速均位居全州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