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弥勒市环保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
党组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主责,抓牢抓好明责、践责、督责、追责四个环节,克服“与己无关”、“离我很远”的错误倾向,真正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二、构建抓早抓小机制,做到防微杜渐
一是兴宣重教,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对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坚持逢会必讲,每逢重要节日,都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使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注重警示预防。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0次,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党员活动日均为12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落实制度规定,坚持抓早抓小。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弥勒市环境保护局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风险点管控制度》、《环保局党风廉政风险点管控制度》、《弥勒市环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实施;坚持以制度管人的办法解决滋生“四风”的深层次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坚持 “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卡。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卡,由单位委派参加执行公务人员事前到办公室领取,事中告知服务对象监督事项,事后服务对象填写反馈意见后交局办公室存档。
四、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年初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由三名局领导轮流对上班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2017年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7次,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检查2次,对1名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1次。
五、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在全局系统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离岗告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着力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