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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组织各乡镇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家庭”摸底排查工作

文章来源:弥勒报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 【 字号:

  为确保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妇联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按照《弥勒市妇联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实施方案》及《弥勒市妇联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推进方案》中开展创建“示范家庭”的指导思想、分配名额、创建“示范家庭”的条件和标准,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

  全市12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妇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工作开展的前期,各乡镇利用春节为契机,通过文艺演出、会议、广播、微信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创建意义。二是严格执行创建“示范家庭”的条件和标准,根据家庭自荐、部门职工或村民推荐、单位或村小组推荐、妇联组织或村委会(社区)提名推荐的人选名单,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在深入了解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后形成创建“示范家庭”初选名单。

目前,12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妇联、机关妇女组织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形成创建“示范家庭”初选名单报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