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具有弥勒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30%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目前,第一批共有564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申报补贴条件,共兑现补贴金额121.92万元,其中享受养老保险补贴549人120.13万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15人1.78万元。据悉,今年社保补贴个人享受全年金额同比增加312元,由银行代发,第二批补贴预计11月初兑现。(文图:市人社局 李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