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出台《关于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办法》围绕容错免责的条件、容错免责和澄清问题处理机制、纠错防错、容错免责结果运用4方面内容,明确了在推进改革和创新、推动重大项目等工作中10种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规范了个人提出申请、裁定委员会核实认定等4个容错免责处理程序,对经确定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审查等4方面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