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弥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新批准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028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78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38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04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39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