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定量+定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机制,通过细化研判内容、优化综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为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提拔干部提供坚强保障。
细化研判内容精准画像。一是制定《弥勒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定量分析测评表》,按照驻村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两个部分,量化出9个综合测评项目,由市联席办组织各乡镇党委对辖区内所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本年度驻村考勤、信息采用、工作纪律、资金运用、调研协调、政策宣传、措施落实、组织服务、群众评价进行量化综合测评,以百分制为量化考核分,再按60%比例折算出定量分析分值。二是市委组织部派出分析研判组,采取“一测评”“两评分”的方式,对全体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民主测评、分析研判组评分、派出单位评分,综合得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定性分析分值。
优化综合评价精准识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定量分析测评分值占60分,定性分析测评分值占40分。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好”;在60分至90分之间的(包含60分),评定为“中”;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形成每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分析研判报告,并在全市范围进行排序。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分析研判结果在征求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局、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委审定。
强化研判结果精准用人。市委组织部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表现好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表现差的采用批评教育并通报、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市级下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处理方案报市委同意后进行处理;州级下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联席办上报州委组织部及州联席办。违反相关纪律、政策、规定乱作为的,一经发现,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