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河长制”工作。一是编制完成市、乡(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市、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河道巡查和执法力度,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三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强化执法,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截至目前,共开展河道巡查116次,安装“河长制”公示牌75块,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