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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增强城乡居民幸福感

文章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11-01 浏览次数: 【 字号:

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群众得实惠、集体增合力、经济长发展、养老有保障”的惠民政策,为确保补助工作尽快落地见效,弥勒市人社局积极探索,做细做实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弥勒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一单”——江边乡江边村委会江边一组村集体经济资金 9400元成功缴入市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该村总人口33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90人,待遇领取人员44人,146名参保缴费村民成为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首批受益者,补助覆盖率达100%。

作为省级确定的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地区之一,弥勒市人社局联合江边乡政府和村委会深入村组,开展调查民意、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研讨方案工作。江边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本着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多缴多得的原则,制定补助方案,确定四个补助范围、三个补助标准,按照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补助名单和补助标准,依次提交补助信息数据市、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审核,按期足额划拨集体经济补助资金转入财政专户,计入补助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江边一组多名村民表示:现在的养老政策真的太好了,自己交养老保险,以前有财政补助,现在又有村集体补助,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越来越多,非常实惠。

下一步,弥勒市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动员、鼓励更多集体经济参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共同推动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地开花,让更多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