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市围绕服务精致化、管理精细化,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流程优化服务,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项目评审制,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测算、工程概算及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并以召开现场集中评审会议的形式统一反馈项目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市级进行书面审批,确保申报项目切实可行。年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2批次,共批复项目66个。其中,中央资金项目50个、省级资金项目16个。

通过实地“督查检查”、进度“月报”、定期“通报”等形式,狠抓项目进度监测。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项目3次,共印发《项目通报》9期。通过对乡镇(街道)项目开展“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全市2024年项目推进顺利,现已开工项目66个,完工61个,项目建设完工率93.94%。预计12月底可以完工。
对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分配、项目批复情况、各类政策实施、项目完成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村(组)公开栏(墙)纸质公示公告等不同形式进行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目前,市级已通过政府信息网公示项目信息17次,乡镇(街道)项目和资金情况在辖区开展公开。

适时监测监控“全国防止返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数据,督促各项目单位做好信息数据更新、录入工作,确保项目系统进度数据、信息质量;同时,及时将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验收等进度信息,录入项目信息系统,并定期开展与财政部门“直达资金”平台信息进行比对,确保“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与财政部门资金平台信息数据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纪委市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决做到对项目建设领域问题查处做到“零容忍”。坚决查处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统计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目前未发现违规行为,全力为资金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了衔接资金真正“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