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信息

弥勒市四个一聚焦“三资”监管,守护乡村“钱袋子”

文章来源:弥勒三农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 字号:

自2024年以来,弥勒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安排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四个一聚焦整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三资”监管向纵深延伸,守护好乡村集体经济“钱袋子”。

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成立由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出台《弥勒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弥勒市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弥勒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试行)》,市级领导小组设10个工作包组,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建立以乡镇农经站为主体,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监督体系,14个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举办一次培训宣传,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开展“阳光村务”“清廉村居”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工作专题培训会2次,农村农经业务培训会3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利用新媒体“三农微信”平台推送宣传资料、村村通广播呼喊、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200余次,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策公开透明,为“三资”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搭建一个管理平台,组织专班对辖区内11个乡镇3个街道1246个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等5大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全市设立村级财务和资产委托代理服务机构15个,配备代理人员59人,开展村级财务和资产委托代理服务村149个,开设银行专户29 个。通过全面清查,全市135个村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楚、台账齐全、产权明确、账实相符。

解决一批民生实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清查出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跟踪督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的问题156个,市级自查自纠已完成整改56个,省级挂号已整改97个,进入司法3个,共为村组催收各类租金332.8588万元,同时,摸清1246个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总计37.68亿元,为后续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