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近日,州中院联合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指导工作会议。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社局、市人民法院、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参会。

据了解,裁审衔接会议是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审理衔接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优化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实现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近年来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如裁决实践中存在争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条与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进行详细交流。经过充分交流和深入探讨,会议明确了在涉及确认劳动关系案件裁决时应就同一案件作出非终局裁决,不再单独作出终局裁决,有效弥合了裁审分歧,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仲黎指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司法建议、个案交流等形式促进仲裁质量提升,共同打造劳动争议化解‘优选地’。”市人社局副局长姜金浩表示:“裁审标准统一是维护法治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举措。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标准共商、队伍共建’的全链条衔接机制。”
本次座谈会标志着我市裁审衔接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深化协作,切实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质效,推动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裁审衔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努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质效及公正性,为维护我市经济发展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