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管理局产业发展中心: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市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项目产业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产业政策,产业经济效益明显、带动引领辐射作用大,项目支持不少于2个县级以上示范社,用于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硬件设施,对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申报单位近年内无项目验收不合格、会计信息不实、涉税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申报资料详实、无弄虚作假情况。
(五)申报单位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协调督促项目实施。
三、申报需要上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表
(三)项目预算明细表
(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四、征集编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赵素娟
联系电话:0873-6122357
附件:1.承诺书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预算明细表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6.弥勒市省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名册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