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4月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林改规〔2025〕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9月出台《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云林规〔2025〕4号),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弥勒市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事项
对《弥勒市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1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法将意见寄至:弥勒市林业大厦302办公室(邮政编码:652399)。
(二)网上电子邮件发送至365195419@qq.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欣宇,联系电话:0873-3058021,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1月11日17:30。未按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视为对该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弥勒市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