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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弥勒市
信件标题 请问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可以报销多少钱?
内容 您好,请问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可以报销多少钱?
创建时间 2025-02-26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3-12
回复部门 弥勒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红医保发〔2024〕39号)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保障,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普通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两项共计36万元。

重大疾病住院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疾病诊断为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等以上20种疾病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符合医保报销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到90%,不受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人 弥勒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