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弥勒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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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离职缴纳社保 | ||
内容 | 您好,请问离职之后可以个人缴纳社保吗? | ||
创建时间 | 2025-04-24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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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弥勒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的来信后,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企业离职后,可以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保成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按月或按年)缴纳,续保电话0873-6355930,缴纳地点:弥勒市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缴纳时间每个月1日—25日。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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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弥勒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