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弥勒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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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旅游体验不好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楚雄的,端午节我们全家到弥勒旅游的时候发现几个问题: 1.和园家常菜西北门门口红绿灯熄灭,导致过往车速太快,安全隐患大。 2.湖泉生态园可以坐着休息的椅子几乎没有,而且湖里钓鱼的人极多也没有人制止。 3.锦屏山风景区保安态度极差,我们和保安问路他随手一指,一脸不耐烦。整个停车场没有写着停车收费,结果等我们开车出来时,一保安用警戒锥拦着路口说缴费10元,体验感极差。 弥勒是可以旅居的地方,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影响游客的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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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 2025-06-01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5-0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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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弥勒市文旅局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的来信后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您反映的和园家常菜西北门门口红绿灯熄灭的问题,是因为该红绿灯已损坏,弥勒市的交通信号灯由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交通信号灯的通行配时管理。在红绿灯维修期间,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密切关注该路口各时段的交通流量,视情况安排警力进行现场指挥,保证行人及车辆的通行安全。 二、针对您反映的锦屏山风景区安保人员态度极差的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已督促景区对涉事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扣除涉事员工当月绩效;同时,督促景区加强员工服务态度、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针对您反映锦屏山风景区停车场收费的问题,经市文化和旅游局核实,锦屏山风景区区域内的停车场属于弥勒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收费标准已在各停车场入口进行公示,收费标准为:“一、停放时间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收停车费。二、停放时间满20分钟~3小时(含3小时),小型车辆(7座及以下)收费为10元/辆;之后每延长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三、停放时间满20分钟~3小时(含3小时),大型车辆(7座以上)收费为20元/辆;之后每延长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如果您停车时间未超过20分钟,市文化和旅游局可以督促景区退款(联系电话:0873-6134777)。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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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弥勒市文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