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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弥勒市
信件标题 关于规范外地游客在弥勒市湖泉生态园开展聚集性活动的建议
内容
随着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湖泉生态园成为市民休闲、游客游览的重要场所。但近期外地老年游客聚集跳舞、拍摄视频等活动频繁,带来公共秩序与生态环境问题。为提升园区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环境,建议如下:
一、主要问题
1. 通行受阻:活动占用主干道与景观道,节假日拥堵,影响老人、儿童及行动不便者安全。
2. 环境破坏:踩踏草坪、采摘花草、挖掘野生植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现象频发。
3. 噪音扰民:音响音量过高,喧哗破坏宁静,引发游客不适甚至冲突。
4. 管理缺位:无明确活动区域、时间、音量规定,劝导缺乏约束力。
二、建议措施
1. 科学划定活动区:在湖边广场、开阔草坪边缘设“文体活动区”,明确“禁止活动区”,严禁占用核心绿化、人行道和消防通道。
2. 合理管控时间与音量:安排在游客较少时段(如9:00前或17:00后),设定音量上限,广播与入口告示提醒。
3. 加强宣传引导:在入口、主干道、活动区设提示牌,通过政府公众号普及文明旅游与生态保护知识。
4. 多部门协同管理:城管、文旅、公安、园区管理联动巡查,首次劝导,屡教不改依法处理,必要时限制入园。
5. 完善配套设施:增设垃圾桶、座椅、饮水点、临时卫生间,提升便利性。
6. 鼓励社会监督: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员”,开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预期效果
落实后可改善通行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体验感,展现弥勒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建议尽快制定《湖泉生态园聚集性活动管理办法》并实施。
创建时间 2025-11-18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11-28
回复部门 弥勒市公安局,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弥勒市文旅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的来信后,弥勒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公安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推进整治工作:1.强化巡查值守。加密早中晚噪声高发时段巡逻频次,在商圈、居民区、公园等重点区域安排警力巡逻,及时制止突发噪音扰民行为;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街道、小区物业宣传文明规范、现场讲解噪声治理相关规定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主动减少噪声产生;3.建立长效机制。畅通噪音扰民投诉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接处,针对易反弹问题加强常态化管控,联合社区、物业形成治理合力,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生活环境秩序,提升辖区群众居住舒适度与满意度。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密协作园区管理部门,在湖泉生态园重点区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派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占用通道、噪声扰民、破坏环境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联合巡查,对屡次劝导无效、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助力弥勒市展现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和模式,研究制定《湖泉生态园聚集性活动管理办法》,明确活动区域、时间、音量标准、管理主体及违规处罚措施,为景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厘清开放式景区管理过程中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行政执法权的边界,确保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四、云南红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采取以下基础性管理措施:1.制度规范管理。根据20249月实施的《弥勒市梅花温泉片区专项整治方案》,云南红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发布了《湖泉生态园文明旅游公约》(详见附件),明确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进行垂钓、演奏乐器、聚集唱歌跳舞等活动,并规定相关活动需在指定区域(湖泉文化广场)进行。同时,在景区各入口、主干道等醒目位置设置了温馨提示牌,对禁止事项及文明行为进行告知。2.日常巡查劝导。景区安保人员在日常巡逻中,会对发现的违反《文明旅游公约》的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占用通道、踩踏草坪、钓鱼、噪音扰民等现象进行及时劝导。

非常感谢您来信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旅游企业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弥勒旅游环境。

回复人 弥勒市公安局,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弥勒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