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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脱贫攻坚典型做法之二弥勒市建立健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督导反馈机制

文章来源:弥勒市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 字号:

  为推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确保动态管理工作不走样、不走偏,弥勒市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反馈机制,将问题处置在初始阶段,避免工作不严不实而导致反复折腾,影响全市工作推进。

  一是开展市级专项督查。我市制定了《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督查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为组长的12个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组,抽调行业部门、乡镇扶贫精干,分别于8月1日、8月7日至9日、8月25日、11月25日至30日、12月18日、19日对12个乡镇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了五轮专项督查,重点对“1+N”标准把握、动态管理“六个步骤”执行、“十种情形”剔除等情况进行调查核查,对督查发现或基层反映的特殊问题、共性问题,迅速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重点督查各乡镇拟定的四类人员名单,看各类人员是否精准;对镇、村、组三级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挂联干部、农户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动态管理工作政策宣传、标准把握,程序执行情况,了解群众满意度,听取群众心声;督查档案台账资料管理情况,查看了乡镇、村委会台账和一户一档资料,统一台账资料整理要求;督查了系统信息录入情况,核查纸质档案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同时,对迎检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5次深入实地开展督促指导,形成督查情况汇报,提供市领导及时掌握全市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参考,以便作出正确决策和指示。同时,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内动态管理工作队之间也进行了多次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督查工作严格标准程序,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正走过场、变相变通等行为,督促立行立改见效,确保政策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是严格脱贫攻坚执纪问责。市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发扬“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主动性,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制定了脱贫攻坚执纪监督海报1600分,张贴到12个乡镇、每个村组,制作了脱贫攻坚纪律监督卡8700分,发放到全市87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罗列了脱贫攻坚工作中10余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检举的问题,并公布了市级、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反映渠道,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规矩。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通报曝光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97件,处置97件,举报失实了结9件,查处88件,处理责任人261人。其中:通报批评5人,提醒谈话214人,诫勉谈话29人,组织调整2人,党纪处分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件13人。